关于学会

山东省公共卫生学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
发布日期:2023-07-13 20:08:15来源:阅读量:740

一、学会简介

山东省公共卫生学会(以下简称省公卫学会)是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省一级学会。

学会作为省卫生健康委直管的社会团体组织,致力于服务健全完善全省的公共卫生体系,提升全社会、全行业的公共卫生意识,为健康山东建设贡献专业力量。

2021年8月成立以来,在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民政厅的领导指导下,学会牢记使命、奋发有为,锚定“走在前、开新局”,紧紧围绕服务全省公共卫生发展大局,坚持立宗旨、明定位、强素质、树形象,加强自身建设、认真履职尽责,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工作成效,得到了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。学会各项工作更加科学、规范、高效,顾问团队进一步强大,架构持续完善,设有七个“专委会”、五个直属“中心”和一个办事机构(秘书处)及各分会。秘书处内设七个部,承担学会日常事务工作。分会已成立和即将成立的分会60余个,涵盖预防、临床、管理、中医药、检验、伦理等专业,一大批高水平单位、高层次人才相约而来,进一步加快了向即定目标迈进的步伐。

为满足学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,加强学会人才队伍建设,切实提升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有才华、热爱公共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,并诚挚邀请加入我们的团队。

二、岗位设置

秘书岗位2名。

三、岗位条件

(一)政治合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无不良嗜好;

(二)具备良好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等;

(三)熟悉公文写作格式,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、协调沟通能力、组织能力和策划能力,有团队协作精神,诚实严谨、勤恳高效,态度积极、责任心强;

(四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,原则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或有基本的医学素养。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;

(五)在省级社会组织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2年以上经历者优先。

(六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
四、报名程序

(一)报名时间

报名时间:2023年7月13日-7月31日

(二)报名方式。应聘人员下载并按要求填写《山东省公卫学会应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,本人近期生活照片1张;能证明本人能力、水平的相关资料(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等),建议打包压缩发送到学会邮箱。

五、考试

(一)笔试

1.笔试采取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标准、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,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。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,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。

2.笔试只考一科,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、政治经济理论、时政方针、科技知识、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。

(二)面试

1.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,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:3比例依次确定,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

2.现场资格审查。入围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,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

3.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、材料弄虚作假者,一经核实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
4.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,主要测评面试人员在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应急应变、沟通表达、仪容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(三)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
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40%:60%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根据考试总成绩,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。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,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。

六、考察体检

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1:1.5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,组织考察。对考察合格人员,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。

考察采取座谈、试用、查阅档案等形式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

对于考察合格人员,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,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考察、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二)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应聘者,请将应聘材料发至指定邮箱,邮件标题格式为“省公共卫生学会应聘人员+姓名”。招聘方承诺对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,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笔试、面试,并择优录取,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。

(三)请关注省公卫学会微信公众号及网站招聘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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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(学会网站二维码)

学会邮箱:sdsggwxxh@163.com

人:崔丽  0531-67875567
   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11-1号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附件:山东省公共卫生学会招聘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东省公共卫生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7月13日

        

附件:山东省公共卫生学会招聘报名表-定稿.docx
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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